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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開展城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活動
2022年7月14日,從運城市城市管理局獲悉,為切實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進一步遏制私拉亂運、隨意拋撒、傾倒等違法行為,全面提高渣土車管理水平,有效維護我市城區建筑垃圾清運處置秩序,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月15日,我市開展城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活動。
建筑垃圾被收集處理成可利用的骨料
此次活動按照“強化管理、從嚴執法、集中整治、落實長效”的原則,建立機制、明確職責,聯動協作、齊抓共管,從嚴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建筑垃圾清運處置過程中的亂拋撒、亂傾倒現象,促進城區市容環境明顯改善。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范圍
包括中心城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湖高新區和南山生態區,主要通過加強路面機動巡查、傾倒點蹲點守候、關鍵路口守點監管、智慧平臺監控等方式,實行三班倒、無縫對接工作模式,全面查找、監管建筑工地、居民小區等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重點對以下行為進行聯合執法和快速處置:
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或處置超出核準范圍建筑垃圾的行為;
運輸車輛無準運證、未采取密閉措施運輸建筑垃圾或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的行為;
隨意傾倒、遺撒、堆放建筑垃圾或未按照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利用、處置的行為;
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
將建筑垃圾運輸至未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理相關核準的消納場、資源化利用場的行為;
工程施工單位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或未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的行為;
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相關核準文件的行為;
建筑垃圾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為。
《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知多少?
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施行《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規定,工程單位產生建筑垃圾時,要做些什么?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建設工程和建(構)筑物拆除工程等產生建筑垃圾的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配備專門管理人員;
2.設置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圍蔽設施;
3.硬化出入口道路,配備車輛清洗設施或采取保潔措施,確保車輛干凈出場;
4.施工期間采取措施避免揚塵,拆除工程作業采取噴淋除塵措施并設置立體式遮擋塵土防護設施;
5.及時清運建筑垃圾并在工程項目竣工時,將剩余建筑垃圾清運干凈;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要求。
★已經產生的建筑垃圾如何收集和貯存?
1.采用濕法作業或其他措施,分類收集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環境;
2.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可以臨時貯存,并采取苫蓋、噴淋除塵等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和臨時貯存在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地點;
4.在非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和臨時貯存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指定的地點;
5.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已經產生的建筑垃圾如何收集和貯存?
運輸建筑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2.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3.運輸至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理相關核準的消納場或資源化利用場;
4.采用節能環保的新能源或清潔燃料汽車運輸;
5.保持運輸車輛整潔,采取密閉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遺撒;
6.運輸車輛統一外觀標識,安裝并規范使用行駛記錄儀、衛星定位系統等電子裝置;
7.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此外,建筑垃圾運輸的時間和路線,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共同確定;運輸時間和路線的確定,應當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并避開上下班、上下學等道路交通高峰時段。
同時,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泄漏、遺撒造成道路污染的,運輸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處理。